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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环球看点
2022-12-19 21:28: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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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2-094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3元(含税);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2年12月23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52)。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西子转债”的计息期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西子转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年12月23日;年12月23日;年1.8%、第六年2.0%;为18.8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根据2021年7月19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出具的《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新世纪债评(2021)011036】,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根据2022年5月26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评级”)出具的《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子转债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2)100075】,发行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   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付息为“西子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3日,本期票面利率为0.3%,本次付息每10张“西子转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元(含税)。  对于持有“西子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 发利息2.40元; 对于持有 “西子 转债”的 合格境 外投资者 (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对于持有“西子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3.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2年12月23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西子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西子洁能咨询电话:0571-85387519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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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西子洁能: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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